古籍

卷十·玉井奥诀十三

  贵有等降明重轻,富有高低分厚薄。

  一、察格局体制,如势意猛烈主本雄健,贵气互换往来,凶煞辅佐得所,不致气满无去就。第一义也。

  二、用神至切至情,无破无坏,格局斤两,相等而顺。三、福神有情,化象得体。

  四、本等财官有用,运遇扶持不绝。

  五、所喜之物,时上与运中扶持,所恶之物,时上与运中制驭。凶处兼有德神,吉处每有焕发。

  一、大富不在财神之轻重,大概亦有贵气俱全者,不过看气厚气壮,但中间欠清纯之象。

  二、精神有助,闲神颇多,日主有倚,印食财神三者至切。

  三、禄马扶身,日主受气绝胎绝处,财官有用,或遇生气,但流远聚象之气不广。

  四、库财有拱,或露则要气厚,得冲得刑,财印食神,三位一位有用,日辰,但拘切自专,贵气散漫,详之,各有高下明矣。

  五、带刑克,或克我之物,系财星生旺之气,或财神禄马贵人之气。

  贫贱而寿延,富贵而年夭。

  一、应用神克战无倚,又兼休囚无用,或临死绝驳杂,独身得中和之气,运引而不偏,

  二、身临胞胎死绝受气之方,不带福神,运通不能害者,或空亡破碎,元辰大耗,六害鬼墓,金神白虎,死气刃煞,交并归局,独有一印绶,或一食神有力,运运引而驳杂处不绝者,准前文。

  三、福往来得势,自身旺相,岁运显扬,太满用倾者,或欠转生之神,或克我处竟无去就,或一空陷之物,刑冲我聚气之所。

  四、本象与化象,皆得用神为福,左右逢其源,其身却化而不化,根本不稳者。

  五、满局贵气,身弱不任岁运克战日主,准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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