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公·四年

作者:管理员

  一、四年,春,王二月,庚戌,盗弒蔡侯申。

  称盗以弒君,不以上下道道也。内其君而外弒者,不以弒道道也。春秋有三盗:微杀大夫谓之盗,非所取而取之谓之盗,辟中国之正道以袭利谓之盗。

  二、蔡公孙辰出奔吴。

  三、葬秦惠公。

  四、宋人执小邾子。

  五、夏,蔡杀其大夫公孙姓、公孙霍。

  六、晋人执戎蛮子赤归于楚。

  七、城西郛。

  八、六月,辛丑,亳社灾。

  亳社者,亳之社也。亳,亡国也。亡国之社以为庙,屏戒也。其屋亡国之社,不得上达也。

  九、秋,八月,甲寅,滕子结卒。

  十、冬,十有二月,葬蔡昭公。

  十一、葬滕顷公。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版权所有©四级英语单词   网站地图 陇ICP备2023000160号-4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