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节 |
第 2 页:第二节 |
第 3 页:第三节 |
第 5 页:第四节 |
第 7 页:第五节 |
第 8 页:第六节 |
第 9 页:第七节 |
第 10 页:第八节 |
第 11 页:第九节 |
第 12 页:第十节 |
第一节
1.2001年10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办法》(证监发[2001]125号),原《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工作暂行办法》(证监发[2000]17号)、《关于公司公告拟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0]141号)同时废止。(判断,单选、重点新修改内容)
2.首次发行上市辅导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多选)
(1)促进辅导对象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
(2)促进辅导对象形成独立运营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3)督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面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
(4)促进辅导对象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法制意识;
(5)促进辅导对象具备进入证券市场的基本条件;
(6)促进辅导机构及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3.辅导期限至少为一年。辅导期自辅导机构向辅导对象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备案材料后,派出机构进行备案登记之日开始计算,至派出机构出具监管报告之日结束。(单选、判断,注意辅导期限起止日的口径:从派出机构备案登记到出具监管报告)
4.辅导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有:(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突出重点,鼓励创新)、(责任明确,风险自担)。(多选)
六、金融债券参与机构的法律责任 (一)发行人罚则 (二)承销人罚则 (三)托管机构罚则 七、次级债务 (一)商业银行次级债务 次级债务是指由银行发行的,固定期限不低于5年(包括5年),除非银行倒闭或清算不用于弥补银行日常经营损...
我国国内金融债券的发行始于1985年,工行与农行尝试发行。1994年,政策性银行成立后,发行主体由商业银行转向政策性银行,首次发行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随后加入。 2005年4月27日,央行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对金融债券的发行行为进行了规范,发行主体增加了商业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
二、国债承销程序 (一)记账式国债的承销程序 1.招标发行:记账式国债是一种无纸化国债,通过银行间的债券市场向具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国债承购包销团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以及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具备交易所国债承购包销团资格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发行。...
第一节 我国国债的发行与承销 我国国债的简史: 1.我国首次国债发行始于1949年底,名为“人民胜利折实公债”,至1958年,总共发了6此。1958年中止,1981年恢复。 2.目前我国国债的种类:记账式、凭证式、储蓄(06年7月1日新品种) 储蓄国债是指财政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通过...
1、 本次发行概况:包括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例如股票种类,股数,发行方式、对象,发行费用等等)、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和有关的中介机构、本次发行至上市前的重要日期。 2、 披露风险因素的要求: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按顺序披露可能直接或间接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因素。对披露的风险因素应作定量分析;无法进行定量分析的,应有针对性地做出定性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