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西安市司法局得知,2011年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已履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手续的考生,4月6至4月15日(周六周日照常办公)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领证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领取地点在莲湖路55号好捷酒店四楼。乘坐公交车(如12路、10路、102路
、103路、303路、301路等)至莲湖公园站下车向东50米即到。
领取时须持本人准考证主、副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领取;须本人亲自领取不得代领。
咨询电话:
029-87330712
87330719
本报记者郭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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