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E评价模式由斯泰克提出,古巴、林肯等进一步发展而成的课程评价模式。
CSE评价模式是以美国洛杉矶加利福尼亚大学评价研究中心(Center for Study of Evaluation)命名的一种评价模式,该中心自20世纪60年代后期以来一直在研究和推广的这一评价模式。
特点:
CSE评价是一种综合性的评价,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这是一种旨在为职业技术教育改革提供服务的评价模式;
第二,在这一评价中,评价的形成性功能和总结性功能得到了有机的统一;
第三,这是一种动态的评价,评价活动贯穿于职业技术教育改革的全部过程当中,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与其他评估模式相比,它的优势主要体现在阶段性、综合性与全程评估相结合上。因其将整个培训的发生、发展过程分为阶段进行评估,从而有效地获取培训过程中的各阶段、各环节的可靠信息,不断控制、调整和改进培训工作。
评价步骤:
CSE评价是一种较为实用的评价模式。它包括四个活动阶段:
第一,需要评价,明确学生需要的是什么,发现学生的问题;
第二,方案计划,教师围绕学生需要制定计划;
第三,形成性评定,根据学生学习过程的实际学习情况进行评定;
第四,终结性评价,学生最终是否学会来进行评价。
中文: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要求英文翻译:【经】non-claim...
中文:在法庭上正式提出动议英文翻译:【法】enter a motion...
中文:发现和提出证据的程序英文翻译:【法】accusatorial procedure...
中文:再提出英文翻译:reintroduce...
中文:依限提出英文翻译:【经】due present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