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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组织分工
河北省从2012年开始全省会计从业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无纸化考试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模式。
省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负责全省无纸化考试的组织管理,指导各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和无纸化考试工作。包括:无纸化考试规划;考试系统开发测试;考场建设标准、硬件设备型号、网络环境和应用软件要求;制定考试考务规定、监考规则、违规违纪处理规定;按规定统一设置 收费标准;试题数据库建设、试题模型设置、考试试题配置;制定考试合格标准、发布考试结果、组织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设区市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负责本市无纸化考试具体组织和实施,指导各县(市)、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包 括:按要求建设或选择考场、配备相关设备、接入网络、安装应用软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各县(市)区网上报名工作,按规定确认考生报考信息、汇总收取和上划 各项费用;安排考场、设置考试轮次、网上核发准考证;安排监考人员、按规定时间组织辖区考生参加考试;根据考试结果制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县(市)区会计管理机构(或报名确认点):负责本地无纸化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包括:根据考生身份证、学历证明、考生报名信 息表等,认真审核并确认考生信息;现场采集二代身份证照片和考生指纹;收取考生应缴费用;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考生签字确认留存备查。

报考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4.应届毕业生可免试《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科目。

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考生一次通过全部科目考试,视为考试合格。

考试周期设置与安排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会计从业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从2012年开始全省会计从业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
无纸化考试以季度为周期,每年组织四次。每季度第一个月报名:选择10天时间,各报名确认点通过 网络现场审核确认考生报名信息。第二个月考试:编排考场,选择10天时间在网上核发准考证,选择15天时间由各市实施考试。第三个月发证:省财政厅根据考 试结果,发布成绩公告,各市根据合格名单制作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选择10天时间发放证书。
考生考试次数:考生每年可参加两次考试,不能参加相邻两个考试周期的考试。

报名时间及资格确认
从2012年1月1日开始,考生可随时通过河北省会计信息网和河北财政信息网报名。
考生网上报名后,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报名信息表等到所选报名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确认后,进行照片、指纹信息采集,缴齐相关费用。各报名确认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考生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
1、持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考生,须现场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
2、持二代身份证报名的考生,须现场采集指纹信息,照片信息由二代身份证识别仪自动采集。

考试题库
考试题库由省财政厅组织开发,根据考试的需要设置相关题型和制定试题配置规则,并根据管理的需要和考试大纲的变化进行修改完善。
题库类型:题库由省级统一管理,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题、实务题、案例题等。

考试大纲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制定发布。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一般设在60分。

资格认定
考生一次通过全部科目考试,视为考试合格。全部考试科目合格后可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

成绩公布与证书核发
每次考试完成后,按行政许可法要求,省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河北省会计信息网和河北财政信息网统一发布成绩公告,各市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合格人员证书,并按规定发放证书。


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应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持证会计人员请参加证书签发机关统一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异地持证人员,属地管理,应回原签发机关办理从业资格变更调转手续。
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安排好本管理范围内的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
参加全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的,可免去会计从业继续教育。

说明:该内容来自中华会计网。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沪江网店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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