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2年我校拟招收国家计划、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75名,实际招收人数根据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普通招考、硕博连读两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③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上述第1、3、4、5条规定外,考生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接收跨专业报考。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名额一般为当年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的30%。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进修过所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阶段4科以上(含4科)主干课程(须有进修学校主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成果一、二等奖者(名列前二名);②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至少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名额不超过当年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的10%。
招收在职攻读人员考生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的20%(根据当年的实际报考情况,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报名时必须取得硕士学位才能报考。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报名
2012年我校博士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并现场资格认证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并在考试前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现场认证手续,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
报名具体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
网上报名
1、时间:
2012年2月21日—3月20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
2、流程:
① 考生登录海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为,简称“博士生招生系统,下同”)网报页面,按要求注册并提交有关信息和数码登记照;
② 网报成功后,考生打印《海南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表》,确认签字后,于网报截止前送达或用邮政特快EMS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邮戳时间为准)。
3、说明:考生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及考生须知》,并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网报截止后,考生不得要求修改报考信息。
(二)报考费
非同等学力考生200元,同等学力考生350元。
网报成功后,考生须在网报截止前缴纳报考费;外地考生的报考费可通过邮局汇款的方式缴纳。
(三)
现场认证
1、时间:
2012年4月19日—4月20日
2、地点: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海甸校区行政办公楼309室)
3、流程:① 现场资格认证 → ② 提交相关材料(附后)→ ③ 领取准考证(我校不寄发准考证)。
现场认证具体安排及要求请届时登陆海南大学研究生处网页查看。
4、要求:
① 现场认证时,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最后学位证书和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满注册的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原件和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
② 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相关报考材料;
③ 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考;
④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5、须提交的相关材料:
① 完整填写的《海南大学201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②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表格);
③ 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④ 最后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
⑤ 身份证复印件;
⑥ 在职攻读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⑦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不提交第③项材料,但应提供进修过所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阶段4科以上(含4科)主干课程的成绩证明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成果奖励证书、至少三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四)其他说明
1、考生应认真斟酌本次考试,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本报考须知中的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取消报名资格、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承担,并不退还报名费。
2、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如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3、对在报考时填写虚假信息及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视具体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4、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5、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我校在职人员报名时必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经人事部门同意并作好意见签字盖章后方可报名。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外语(不含听力)、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初试阶段须加试政治理论(文科考试内容主要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理科考试内容主要为自然辩证法),复试加试两门相关业务课程。
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2、初试时间和地点:
初试时间:2012年4月21日—4月22日(22日下午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
初试地点: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具体初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初试成绩告知:初试成绩可由考生本人在博士生招生系统上查询。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考生可提出书面复查申请,由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4、复试安排在2012年4月28日进行,复试通知书将通过博士生招生系统发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复试体检:我校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
五、联系方式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570228)
联系人:李远颂 老师
电 话:0898-66251735 传 真:0898-66251735
网 址:; E-mail:0898yj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