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编制目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含现有博士点及经国务院学位办审批的自主设置的招生专业。
二、目录编制内容:含研究方向、指导教师姓名、拟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同等学力者加试科目等。
三、招生计划:含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国家计划内定向、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等四类。2009年的招生计划将由学校统筹安排。
四、目录编制具体要求:
(一)初试科目。
1.外语。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英语或日语;外国语言文学专业:日语或法语。
2.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发证日期截止至2008年12月30日)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
3.业务课一。
4.业务课二。
上述科目均为笔试,每门总分均为100分。
(二)业务课考试科目的设置。
坚持“精简、规范、通用、有效”的原则,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设置,一般不能按研究方向设置,相同或相近的考试科目应予归并。考试科目名称应尽量简化、规范化。
(三)参考书目编制。
参考书目应注明准确的名称、作者、出版单位和时间。
五、同等学力考生业务要求: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未获得硕士学位(全日制应届硕士生除外),但已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须提供以下材料:6门或6门以上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1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与报考学科相关,且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或1部已出版的学术专著;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学术论文评审意见。
六、其他事宜:
(一)报名日期:2008年12月10日至12月30日(网上报名);初试日期:2009年3月21日至22日;初试地点:福建师范大学(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复试日期:2009年3月22日至24日(体检日期:2009年3月22日下午,地址:校医院);复试地点:各有关学院。
(二)专业目录(空表)可从网上下载:。
(三)联系部门:研究生处招生科(电话:83465314);电子信箱:lnchen@。
(四)目录编制完成日期:2008年7月8日。
关于2015年12月外语四级等级考试报名的通知各学院:根据省考试院通知,今年下半年大学外语等级考试定于12月19日上午和下午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规定,不允许接纳非在校生参加外语等...
关于2015年12月外语六级等级考试报名的通知各学院:根据省考试院通知,今年下半年大学外语等级考试定于12月19日上午和下午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规定,不允许接纳非在校生参加外语等...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选拔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每年一次,由我校自行命题组织入学考试,从考生中择优选拔。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