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ino:赌场
十九世纪中叶,美国和澳大利亚出现淘金热,大量华人漂洋过海到了加利福尼亚和维多利亚(从此在中国人的语汇中有了“旧金山”和“新金山”的说法)。在金矿劳作的福建人和广东人在晚饭后常常赌博,他们互相招呼着去某个地方赌博,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开始了”。“开始了”的闽南方言发音听起来就像“卡西乐”,即是白人耳朵里的casino。现如今,不只是拉斯维加斯和墨尔本的赌场,世界上任何地方的赌场都叫casino。
geek : 看;瞧
在美国英语中,这个词指“社交笨拙的人”或“保守而乏味的人”。美国英语还拼写为geck,本来是苏格兰语借自荷兰语的词,本来是“嘲笑”或“蔑视”的一种手势。当代美国英语多指对计算机痴迷的人。在美国英语中,alpha geek指的是“当你的电脑出现故障时可以帮你解决问题的人”。目前,geek已经很少有贬义了。但在澳大利亚英语中,geek含有“看”(a look)的意思,如短语:to have a geek at something;to take a geek at someone。澳大利亚英语中的意思来源于英国英语方言:to peep,to look intently,spy, peer ……
grog: 啤酒
在英国英语和美国英语中,grog指的是由朗姆酒和水勾兑而成的含有酒精成分的一种饮料。而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grog指的是各种酒(不是用水勾兑的),特别是啤酒。澳大利亚人似乎把啤酒当水喝,这种习俗在语言中也有反映。
jumper:毛衣
“毛衣”在美国被叫做pullover,在英国叫做sweater。现在大多数人都知道sweater。但澳大利亚人坚持使用jumper,这或许和澳大利亚羊毛的上好质量有关。澳大利亚人很少说pullover和sweater,在他们的眼里,毛衣就是jumper,而sweater有别的意思,pullover又不够档次。
mandarin:澳洲柑橘
这个词指的不是橘子或广柑。mandarin是中国种子,生长在澳大利亚的一种水果。比橙子小、扁平状、皮松水多、呈红黄色,为大多数人喜欢。清朝官员的官帽顶端的那个红色装饰物似乎也跟这种水果形状类似。这个词的首字母大写,意思是汉语“普通话”。历史上,穿黄衣服的清朝官员往往被称为mandarin。
Righto: 好;可以
表示同意对方的观点或接受对方的要求,相当于all right,OK。
tea:一顿饭
在澳大利亚英语中,tea很可能说的是一顿饭。如果你听到澳大利亚朋友说“Are you coming home for tea?”那很可能说的是吃饭,而不是喝茶。如果在召集朋友吃饭聚餐的场景下,有人跟你说bring a plate之类的话,那么,那个plate肯定不是说“带一个盘子来”,而是期望你自己在家做一道菜,带出来与大家分享。
在中国,由于地域文化的差异,一种蔬菜有若干名称很常见,使事情复杂化的还有不知其名(没有名称)的情况,去市场买菜,指着不同的菜问卖主是什么菜,回答是:这是一种白菜,那是另一种白菜,那边的又是另一种白菜(如果加上方言区的名称,那就更为混杂了)。在中国,蔬菜名称是这样,专有名词和文化负载词也不例外。两千多年前,汉字的书同文解决了大问题,上世纪开始推广普通话也见到了一定的成效,但在物同名(统一名称)方面却没有多大进展。人们似乎没有这个意识,专门的机构也没有把这方面的工作做好。位于北京的圆明园至今在英文中还有五种不同的称呼(Old Summer Palace,Yuan Ming Gardens,Yuan Ming Yuan,Yuanming Yuan, Garden of Perfect Brightness),过了这么多年,现在在中国媒体听到和看到的“长江”仍然是英文的“扬子江”(Yangtze River),“珠穆朗玛峰”还是那样,被称作带有殖民色彩的“艾伏瑞斯特”(Mount Everest)。思想家老子的名字竟然在同一种文字中有六种不同的写法Lao-tzu,Laoze,Lao Tzu,Lao Zi,Laozu,Laozi。他老人家要是还健在的话,那还不给气疯了?作为“龙的传人”竟尚未规范“龙’的译法。把“龙”意译为英文的dragon吧,又觉得不合适,一是因为龙和dragon本不是同一种动物,长得也不一样;二是因为英文的dragon普遍被认为是邪恶的象征,而“龙”在中国人的心中是吉祥的图腾。所以,大多数中国人认为不能把“龙”译为dragon。但是,用汉语拼音的long也有许多不便,因为long本身是个单词,与“龙”的含义和发音相去甚远。采用海外流行较广的loong?现在看来,大陆同胞未必能接受,时间还不成熟,对文化负载词的处理,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在经过“书同文”后,中国人正在经历“语同音”的考验,“物同名”和名称的规范还没有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但分析澳大利亚英语文化负载词的特点和形成能给我们以启示。事物名称是可以改变的,我的东西我命名,这是地球人都能理解的人之常情。1927年,澳大利亚首都从墨尔本迁往新址Canberra(堪培拉,土著语,据说意思是“开会的地方”),尽管国家元首伊丽莎白二世当时还读不准Canberra这个词,但澳大利亚首都的名称一直沿用至今,国家的首都用了个外来词,这种情况发生在二十世纪,确实少见。人们不禁会问,澳大利亚人当时是一种什么心态?1985年,澳大利亚政府把澳洲中部的巨石山“艾尔斯岩”(Ayres Rock)改为Uluru(土著语),归还土地,连名称也一并归还。
从民间到政府,澳大利亚人对待语言的态度是严肃认真的,同时也是自由灵活的。无论是普通名词还是专有名词,无论是创新还是借用,无论是新瓶装旧酒还是旧瓶装新酒,在澳大利亚,体现本民族特点的创新都会受到鼓励。在美国人和英国人面前理直气壮,对北半球的英语是该吸收的吸收,该摒弃的摒弃,在语言表达方面信心十足。与加拿大人和南非人相比,澳大利亚人的话语权把握的比较到位。在澳大利亚,人们感受到的是,语言在为人类社会服务,人类社会不受语言文化的约束。澳大利亚人的语言观在陆克文总理的题为“澳大利亚中国与世界”的讲话中也有体现(Australia and China in the World, the 70th Morrison Lecture,23rd April,2010),澳大利亚人的语言观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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