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言性本静,不必林与山。
世虽有此理,知谁非妄言。
自我作归计,於今十余年。
低回轩冕中,此语愧虚传。
苏辙(一○三九~一一一二),字子由,一字同叔,晚号颍滨遗老,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与父洵、兄轼同以文学知名。仁宗嘉祐二年(一○五七)进士。六年,又举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因乞侍父未仕。英宗治平二年(一○六五),爲大名府留守推官。神宗熙宁二年(一○六九),召爲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议事每与王安石不合,出爲河南推官,歷陈州教授、齐州掌书记、签书应天府判官。元丰二年(一○七九),兄轼被罪,辙亦坐贬监筠州盐酒税。哲宗元祐元年(一○八六),入爲右司谏,寻迁起居郎、中书舍人,累迁尚书右丞。七年,擢大中大夫守门下侍郎。八年,哲宗亲政,起用新党。绍圣元年(一○九四),以元祐党人落职,出知汝州、袁州,又降授朝议大夫、分司南京,筠州居住。四年,责授化州别驾,雷州安置。元符元年(一○九八),迁循州。徽宗即位,北徙永州、岳州,復大中大夫,提举凤翔上清太平宫,定居颍昌府。崇宁中重开党禁,罢祠。大观二年(一一○八),復朝议大夫,迁中大夫。政和二年(一一一二),转大中大夫致仕,同年十月卒,年七十四。孝宗淳熙中,追謚文定。有《诗传》、《春秋传》、《栾城集》等,并行于世。《名臣碑传琬琰集》下集卷一一、《宋史》卷三三九有传。 苏辙诗,以明万历间清梦轩刊《栾城集》(其中《栾城集》五十卷,《栾城后集》二十四卷,《栾城第三集》十卷,《栾城应诏集》十二卷)爲底本。参校宋刻残本《苏文定公文集》(简称宋大字本)、宋递修本《苏文定公文集》(简称宋文集本)、明嘉靖蜀藩朱让栩刻本(简称明蜀本)、《四部丛刊》明活字本(简称明活字本)、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清道光眉州刻《三苏全集》本(简称三苏本)。新辑集外诗,另编一卷。
诗词:《次韵子瞻和渊明饮酒二十首》
朝代:宋代
作者:苏辙
人言性本静,不必林与山。
世虽有此理,知谁非妄言。
自我作归计,於今十余年。
低回轩冕中,此语愧虚传。
中文译文:
人们说人的本性是安静的,不需要依赖林木和山川。
尽管世间有这种说法,但谁知道这是否是空谈。
我自己在心中思量,已经有十多年了。
在官场低声下气,这样的言论令我感到惭愧而不敢予以宣扬。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是苏辙在宋代创作的一首诗,以次韵子瞻和渊明饮酒为题材,表达了对于人性本质和社会中的言论之间的矛盾和迷茫的思考。
诗的开头,苏辙引用了人言性本静的说法,意味着人的本性是安静的、自然的,不需要外在的环境刺激。这一观点在当时是被广泛传颂的。
然而,苏辙接下来提出了疑问,他认为世间的说法虽然存在,但他不确定谁能够确定这是真实的,谁能够确认这不仅仅是虚妄的言论。这种怀疑和迷惑反映了苏辙对于社会言论的深思熟虑。
接着,苏辙回顾了自己对于这个问题的思考已有十多年的时间,暗示了他对于人性和言论的思考已经经历了一段长时间的沉思和观察。然而,他表达了自己在官场中的低声下气,不敢公开宣扬这样的言论。这可能是因为苏辙身居高位,深知官场的虚伪与权谋,不敢公开表达自己的想法,以免招致压力或者是惩罚。
整首诗以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了苏辙对于人性和社会言论的思考与困惑。他在官场中的身份使得他不敢公开发表自己的言论,而只能在心中默默思索。这种内心的挣扎和对于真实与虚伪的矛盾体现了苏辙作为一位文人官员的独特境遇。
三聘玄纁莫可辞,此行为满故人思。一宵共榻论心事,却被司天太史知。
夜郎城裹叹途穷,赖有西楼著此翁。溪鸟孤飞寒霭外,野人参语夕阳中。苍天可恃何曾老,白发缘愁却未公。俗态十年看烂熟,不如留眼送归鸿。
分火疏篱外,闻鸡曲巷中。烟云如恋主,田舍得称翁。林止留槐绿,霜将酿柿红。前期俄匝月,惆怅岁时空。
怪石如屯虎豹关,仙家真与白云闲。九州图迹夸谁胜?万古乾坤只此山。丹臼半余岙冉冉,汞泉分出水潺潺。手摩苍藓看题字,先正高风不可攀。
马缩寒毛鹰落膘,角弓初暖箭新调。平原踏尽无禽出,竟日翻身望碧霄。
十步荒园亦懒窥,枕书小醉睡移时。健如黄犊时无几,钝似寒蝇老自知。休惜飞驰春过眼,但求强健酒盈巵。枇杷着子红榴绽,正是清和未暑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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